南江县东榆镇耳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南政公告〔20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报经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在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以拍卖方式出让整合后的南江县东榆镇耳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采矿权名称、范围及出让基本情况
(一)拍卖出让采矿权名称:南江县东榆镇耳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位于南江县城区285°方位,直距约10.5km,公山镇五星村范围内;
矿区拐点坐标(2000坐标):
1,3584123.30,36380210.50
2,3584638.30,36380241.50
3,3584744.30,36380310.50
4,3584675.30,36380395.50
5,3584860.30,36380532.50
6,3584758.00,36380656.00
7,3584777.00,36380670.00
8,3584622.00,36380992.00
9,3584407.00,36380878.00
10,3584503.30,36380781.50
11,3584534.77,36380568.62
12,3584438.44,36380486.04
13,3584281.82,36380489.23
14,3584088.30,36380253.50
矿区面积:0.2607 km2;
开采深度:+1356~+1205m;
开采方式:露天台阶式开采;
设计生产规模:50.00万吨/年;
开采年限:10.5年;
整合后保有资源储量(122b):649.3万吨;
可采储量:525.9万吨;
采矿权评估价值:662万元;
整合后采矿权拍卖起始价:1814万元(含资产摊销费、储量核实、资源资产评估费用等1152万元);
竞买保证金:363万元;
增幅价:10万元或其整数倍;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自行编制《南江县东榆镇耳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方案执行。办理采矿许可证相关资料由竞得采矿权人自行提供。
二、 竞买人资格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4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到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大厅(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索取拍卖出让须知。
(二)竞买保证金: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见基本情况)并在银行领取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到账通知单,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17时整止。拍卖成交后,竞得者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三)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9时至2020年4月14日17时整止。
(四)资格确认:2020年4月15日9时至10时,在项目监管部门全过程监督下,由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公开拆封,拆封过后由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同审查相关报名资料,现场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地点及达不到拍卖要求的处理方式 :
拍卖时间2020年4月15日10时,拍卖地点在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停止拍卖,转为挂牌出让交易。
(六)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统一信用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专户的到账通知单);
6、采矿权竞买和竞得风险承诺书。
竞买申请人将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用文件袋密封并签字后提交。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拍卖活动结束后,现场确定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
联 系 人:刘先生
咨询电话:0827-8234510
五、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江县支行
账 号:2318595129100032240
六、风险提示
竞买人在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前,应详细参阅本采矿权的有关地质资料、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本次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调查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次采矿权风险,其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约定
(一)竞买申请人需提供书面承诺竞得采矿权后2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采矿权;
(二)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需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房屋、坟地、道路交通、电力设施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八、其它事项
(一)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按相关规定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若拍卖出让流标立即转入挂牌方式出让。
(三)若对本次拍卖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在2020年4月14日17时前(限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九、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202.61.89.138:800)
3.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zrzygh.cnbz.gov.cn)
4.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www.scnj.gov.cn/wzq/gtj/)
5.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中共南江县纪委监察委员会
电话:0827-8222262
特此公告